渔光互补就是好!总有一天我也要承包鱼塘~~~
能豆君还采访了多家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光伏企业,一家在宁夏投资建设扶贫项目的大型太阳能光伏制造商的工作人员向无所不能(caixinenergy)透露:他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到了大量来自村民方面的阻碍,由于前期沟通不足,很多村民不了解分布式光伏,一方面怀疑光伏项目的安全性,另一方面也存在坐地起价,要求企业提供更多收益的现象。
在城市推广家庭光伏发电站目前来讲比较困难,因为城市绝大多数家庭并不具备可供光伏发电的屋顶资源,惟有适合在农村乡镇独立户型或别墅推广。同时,为了清洗及维护方便,光伏方阵之间要预留过道。
家庭光伏发电是以交流单相220V或三相380V两种不同的并网方案接入到公众电网。另外,支架在固定之前,必须注意屋顶涂层维护及防水等措施。太阳能电池板每天能发多少电?这主要由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日照时间以及安装仰角等因素决定未来,还将充分利用集团资源,通过点、线、面对太阳能进行推广与投资。今年上半年,计划完成产业园屋顶约100MW分布式电站的并网发电。
公司现有产业园就是点。目前三一在新能源方面,风电已经具备很强的竞争力,分布式太阳能也正式起步。)温州市永嘉县:永政发〔2013〕282号文明确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2013年底,浙江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50MW,较2012年增长3.5倍,90%以上为分布式。衢州市:衢政发〔2013〕53号文规定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同时,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在2013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8个示范园区。
把建设光伏发电作为当地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途径,列入招商引资考核任务。为消化国内光伏产能推进发电应用,2013年7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24号文,相关部委随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同时对项目并网、验收、安全运行等也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以市、县市区管理。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政府确定龙头企业,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通过当地企业协会等载体,形成利益共同体,自行协商屋顶和电费收取等方面的矛盾。自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各部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相继出台光伏发电政策文件,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文件占比过半,主要包括补贴政策,融资政策,并网政策,监管政策,技术标准等几类,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为推进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共出台相关政策30余项,今天,阳光所ERE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周章贵博士聚焦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并做系统梳理分析。
一、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与推广应用情况2010年前,我国光伏产业长期存在原材料依赖国外,市场依赖国外这一两头在外的问题。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在屋顶资源管理、项目融资和并网、电费结算等方面提供支持,成立专门机构和指定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屋顶利用协议签订。据浙江省电力公司统计,2014年浙江省光伏发电量达2.6亿千瓦时,较2013年增长242.1%。杭州市:杭政函〔2014〕29号文规定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桐乡市:桐经信产〔2013〕148号文明确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在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推动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光伏发电应用态势良好,光伏产业逐步回暖。
浙政发〔2013〕49号明确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衢州市江山市:江政发〔2014〕2号文规定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在装机容量上,把十二五期间光伏装机量目标从2100万千瓦上调到3500万千瓦。居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全部由电网公司直接登记。杭州萧山区:萧政办发〔2013〕209号文明确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就全国的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来看,东南沿海地区资源较差,但是经济发达、用电负荷高不会产生限电,售电电价高可以弥补资源差的效益损失,因此是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理想地区。温州:温政发〔2013〕75号文明确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利用荒坡荒地,结合现代农业,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以嘉兴秀洲、杭州桐庐为代表。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三、浙江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主要类型目前,全省已建立了光伏发电项目快速、简便、规范的审批制度。分布式光伏每千瓦时0.42元的电价补贴;在税收方面,2013年9月国家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嘉兴市秀洲区:秀洲政发〔2013〕31号文明确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浙江能监办制定《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由市、县市区备案,免除环评、能评、规划、用地等前置性文件。
全省各地根据自身的特点,初步形成了以下4种有代表性的发展类型:一是政府统筹型以嘉兴平湖、绍兴上虞为代表。一、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与推广应用情况2010年前,我国光伏产业长期存在原材料依赖国外,市场依赖国外这一两头在外的问题。分布式光伏每千瓦时0.42元的电价补贴;在税收方面,2013年9月国家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嘉兴市秀洲区:秀洲政发〔2013〕31号文明确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温州市永嘉县:永政发〔2013〕282号文明确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嘉兴市:嘉政发〔2013〕87号文明确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全省各地根据自身的特点,初步形成了以下4种有代表性的发展类型:一是政府统筹型。
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9月底,浙江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了1580MW,较2014年底新增了850MW,但其中分布式光伏占比大幅下降,仅占41%,使得浙江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下降为66%(详见图2)。温州:温政发〔2013〕75号文明确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海宁在国家、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出台了度电补贴0.35元(补贴5年)的支持政策,政府控制每年开发总规模,通过项目业主竞相开发完成目标。三、浙江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主要类型目前,全省已建立了光伏发电项目快速、简便、规范的审批制度。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2013年底,浙江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50MW,较2012年增长3.5倍,90%以上为分布式。
2013年到2015年9月,全国范围内无论是总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还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都呈一个平稳发展的趋势。海宁市:海政办发〔2013〕260号文明确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
桐乡市:桐经信产〔2013〕148号文明确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政府确定龙头企业,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通过当地企业协会等载体,形成利益共同体,自行协商屋顶和电费收取等方面的矛盾。
自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各部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相继出台光伏发电政策文件,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文件占比过半,主要包括补贴政策,融资政策,并网政策,监管政策,技术标准等几类,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为推进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共出台相关政策30余项,今天,阳光所ERE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周章贵博士聚焦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并做系统梳理分析。衢州市江山市:江政发〔2014〕2号文规定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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